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法制业务助理1-2名,办公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认真负责,志愿从事政府法制工作。 (三)法制业务助理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办公辅助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文秘、计算机类专业均可(具有办公室或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 (一)法制业务助理:协助开展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合同(协议)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办理等工作。 (二)办公辅助人员:协助完成财务工作和办公系统软件操作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6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二)保险:单位负责购买按照规定应当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 2、报名方式:可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报名,或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市法制办邮箱(注明:公开招聘)。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主要测试业务素质及岗位匹配程度、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聘用:由市法制办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市法制办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聘用期的管理按照玉溪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应聘人员报名表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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