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专业编外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以后出生)。 4.会计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第二学历)。 5.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师、用友金蝶会计电算化证等相关技能证书。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⑴曾在职业学校担任教师、辅导员、助教等工作一年以上,并有相关工作证明; ⑵在校期间,曾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三等奖以上; ⑷所学专业为税务税收类,且在校期间专业课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⑸所学专业会计类,《企业模拟运营ERP沙盘》、《会计模拟实训》、《虚拟商业环境VBSE》、《会计电算化实操》中任意两门课程考试分数在80分以上。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3日—8月12日(上班时间) 2.地点: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综合楼四楼财旅系办公室(新罗区小洋新兴路18号),联系电话:13959038035(林老师) 3.简历:请将个人简历投到邮箱:103721116@qq.com(简历见附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及成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报名信息表1份,面试时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2.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由本人负责。 三、录用与待遇 1.报名结束后,将通知统一面试时间,按应聘人员的条件及面试成绩决定是否聘用。 2.确定的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编外聘用教师工资每人每月2700元(含单位应承担缴交聘用教师的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按照新罗区劳务派遣公司每年规定的比例基数缴纳)。 4.学校自用工之日起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为编外教师统一办理“五险”手续。“五险”按新罗区劳务派遣公司每年规定的比例基数缴纳,由用人学校和个人分别承担。 5.学校与编外聘用人员根据自愿原则每年签订聘用一次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被聘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 ①未能按时到岗;②不服从学校安排;③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 因上述情形造成空缺,依序递补。 五、学校办公室、教科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负责解释。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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