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颍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颍州区教育局共同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招聘幼儿教师12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国家承认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5.年龄:25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合肥猎头网(www.hfjyz.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8:00至7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猎头网(www.hfjyz.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区人社局、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21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21日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1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报名网站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21日18: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9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3.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3日8:00至16: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7月23日16: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7月26日9:00时至7月28日16:00时前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不按公告时间打印准考证,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属以下报考人员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查材料: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本人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本人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2018年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需提供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和编号及幼儿教师资格证待发的书面证明,同时提供“现承诺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的书面材料。 4.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包括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各占50%合成专业测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第一部分内容为无生上课和幼儿教育实践知识答辩两项,满分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幼儿教育实践知识答辩20分;第二部分内容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项,满分为100分,其中弹唱占40分,舞蹈占30分,绘画占30分。 设定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专业测试。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以专业测试合成成绩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0%+专业测试合成成绩×10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中第二部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部分成绩若相同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学校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别报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中第二部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部分成绩若相同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颍州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以后也不给入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颍州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七、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八、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 颍州区教育局:0558-2264052 颍州区人社局:0558-2787707 网上报名咨询:0551-62891910 监督电话:0558-2199639 颍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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