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 1.小学教师38名: 2.初中教师9名: 3.高中教师3名: 会计1名(职业中学);化学1名;舞蹈1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服务基层岗位人员单独排序,报名人数不达招聘岗位数的3倍时,以实际报名人数按3:1的比例核定招聘名额,其余名额调剂到相同专业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核减和调剂后,将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5日后出生);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2年7月25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高中化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学段一致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其他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本学段一致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本学段一致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得报考。 2、现在编在职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不得报考。 3、尚在国家、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内的教师不得报考。 4、近三年来因考试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报考。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说明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7月27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报名地点:祁县昌源小学校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018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暂未领到证书者,提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带证书编号的认定情况证明);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在编在职者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考生,同时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退伍证。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参加“农业技术推广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以上材料均为A4纸格式。 2.考试费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本学科高考考试大纲内容)占90%、公共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10%。笔试时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知识一并进行。职业中学专业课(含舞蹈)教师岗位为职业中专的理论基础知识。 (3)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于2018年8月3日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原件。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公示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以成绩顺次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办法,提前到达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9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讲课教材选用晋中市规定的现行教材版本,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小学四年级;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初二年级(化学为初三年级);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高二年级;应聘舞蹈、会计教师岗位讲课内容为职业中学现行教材。 (3)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依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 (四)、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祁县招聘教师选岗方案》,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选岗顺序: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新聘用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一经聘用,三年内不得调动到祁县教育系统以外单位,否则不予调档。凡被聘用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五年内不得进城任教,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4-3836470 监督电话:0354-5220026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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