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区教育系统公开竞争部分中小学副校长,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竞争职位 中学副校长2名(业务副校长1名、政工副校长1名),小学副校长5名(业务副校长)。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依法自主办好学校; 4.作风民主,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推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主动争取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5.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团结,廉洁自律; 6.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现任学校中层正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龄限制。 3.应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岗: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竞争程序及步骤 (一)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推荐后,填写《中小学副校长竞职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各单位主要领导也可主动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竞职。 7月19日上午11点之前,将《中小学副校长竞职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区教育局政工科,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竞岗。 (二)竞职演说 按抽签顺序进行竞职演说,主要考察竞岗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对参加竞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依据2018年度中小学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竞争岗位作出评价。 (四)讨论决定 根据竞岗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区教育局党委讨论决定后,确定拟任人选。 (五)公示 对将拟任的副校长人选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工作岗位,由相关学校的校长聘任。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原标题:环翠区教育系统公开竞争部分中小学副校长方案 点击下载>>> 竞岗副校长报名登记表.doc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