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非在编合同教师2人:分别承担初中化学、初中生物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与应聘学科一致的高级(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五)具有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即日起至7月20日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厦门市大同中学外网(http://www.datong.xmedu.cn/)厦门市大同中学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发至dtzx_bgs@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标注为:XX学科+姓名+非编教师报名表)。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月20日下午5点前)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92-8899771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并将初审合格并经筛选入围人员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外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大同中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厦门市大同中学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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