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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阳中学等三所学校2018年引进34名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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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0: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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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充实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同意凤阳中学等三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凤阳中学等三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相一致,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为“198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本县内正式在编人员。
四、引进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人才引进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先锋网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735941。
3、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引进学科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须填写《凤阳中学等三所学校2018年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学科引进计划数。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引进的报名资格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引进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面试实施方案福建山香布。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另行采取加试方式决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先锋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主管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
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人才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2226681)。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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