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吸引教师骨干,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创设一流的师资队伍。经铁岭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8名(班主任5名,体、音、美各1名)。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教师(具备小学及以上语文、数学教师资格),具有连续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具备小学及以上体育、音乐、美术教师资格),具有连续5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备省级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省级教师基本功(教学)大赛一、二等奖,市级教师基本功大赛一、二等奖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27日报名(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铁岭县教育局人事股0327A室(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18号),电话:024-78833215。 2.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个人简历,自荐书,提交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和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三、选聘形式 参加选聘的教师需参加面试考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录取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通过实地考察和查阅档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由铁岭县教育局、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铁岭县人民政府网和铁岭县教育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人事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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