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天河区房地产测绘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财政拨付经费编外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人员聘用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 (四)身体健康。 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请填写《公开招聘区财政拨付经费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书、职称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3826036114@163.com。压缩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每位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 (一)资格审查: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及真实性进行详细审核,通过审核者进入到面试环节;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综合总成绩排序的高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自行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到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公示和录用: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对外公布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福利待遇 用工性质为自筹经费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测绘所经费编外人员的薪酬标准,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休假、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女士,020-85614912 附件:file:///C:/Users/caitl/AppData/Local/Packages/microsoft.office.desktop_8wekyb3d8bbwe/AC/%23!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3113/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公开招聘测绘所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file:///C:/Users/caitl/AppData/Local/Packages/microsoft.office.desktop_8wekyb3d8bbwe/AC/%23!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3113/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房地产测绘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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