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大港产业园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区党委、管委会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包括35周岁,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年龄截点)。 2、岗位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科目对口,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 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语文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已入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4、直系亲属及配偶有过寻衅滋事、非法上访无理取闹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渤海新区、南大港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机关楼6007室) 2、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报考人员需在南大港官网下载并填写《南大港产业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现场报名时,提交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验审后退还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经园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报考科目相对应的初高中知识(占85%)和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5%),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试讲方法 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3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计算: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试讲合格成绩设定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3、初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初录人员: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试讲成绩不合格人员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一并参加考察。 (五)考察 考察将通过查阅档案、到有关单位座谈等方式考察了解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按规定将考察表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录用的人员由南大港中学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用,其余人员在教育系统内调配。 2、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被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实行试用期十二个月,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被录用人员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 5、被录用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 (九)本公告由南大港产业园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17—5897862 0317--5897876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及时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 南大港产业园区教育局 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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