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结合驿城区教育发展的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8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招聘优秀人才,补充到我区教育系统,以改善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区共计划招聘教师208名。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165名。 2、小学教师136名。其中,语文专业60名,数学专业66名、体育专业5名、音乐专业3名,美术专业2名。 (二)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专业2名、数学专业1名、英语专业1名、政治专业1名、历史专业1名、地理专业1名、体育专业1名、信息技术专业1名、心理专业1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2018年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附表1)。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四中教育集团、十中教育集团除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四中教育集团、十中教育集团教师岗位的,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统招中等学校以上幼教专业学历(含中专幼师班)。参加报考者(研究生除外)均为未就业毕业生(无工作经历)。 6、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8年7月28日8:00至7月30日18:00期间登录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cqrsj.com)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照片大小宽约295像素,高约413像素;⑤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8年7月28日8:00至7月3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支付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缴纳30元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6日8:00至8月8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此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不退还考务费。 (四)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将空余计划调整到同类其他专业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同专业其他岗位,不改报者退还考务费。 六、考试方式 报考初中(四中教育集团、十中教育集团除外)、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高中、四中教育集团、十中教育集团教师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门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阅卷,实行闭卷考试。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8月3日工作时间向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在编在岗研究生可不提供就业报到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到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市乐山路与练江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2018年毕业尚未拿到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学校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学校电话),一旦录用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一次性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岗位的人员还需加试技能展示项目。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考其他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高中、四中教育集团、十中教育集团教师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实际,报考各专业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 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区教体局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对新聘用教师不按时报到上岗和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录用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监察委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聘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驿城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保密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严肃保密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 附件2:2018年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代码一览表 咨询电话:区教育体育局0396-3651126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828335 驻马店市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9日 附件1:2018年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doc下载 附件2:2018年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代码表.xls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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