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教师(事业编制)。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岗位职责 (一)担任小学班主任; (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和师德; (三)热爱小学教育教学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四)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应聘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 (七)具备五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八)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及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九)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到校工作; (十)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8月1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招聘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以“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教师招考论坛”命名。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简历及任教年级、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以“应聘者姓名+个人简历”命名;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扫描件;以“应聘者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3)《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度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以“应聘者姓名+一览表”命名(不要改动文件格式)。 以上材料分别作为3个单独附件上传。 4.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若低于该比例,取消相应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E-mail通知来校参加考核。 2.资格复审。考核当天,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资历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时间暂定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70%,面试不合格的(低于80分)不予合成综合成绩。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进行公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五)考察 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形成考察报告;组织考察人选参加学校心理测试,形成心理健康报告。 (六)体检 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至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三级甲等医院重新体检。 在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体检结果、心理健康报告,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选报学校审批同意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办公室 2.邮政编码:116026 3.联系人:刘老师 4.联系电话:0411-84728402/84729213 6.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度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 大连海事大学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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