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和《关于2018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8]62号)等文件的要求,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因扩大招生规模和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师8名。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是2015年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校园占地66亩,建筑面积28189平方米。2018年秋季在校学生约1200人,开设有26个教学班。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的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汕头市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华侨大道)。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报名表上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张; ⑷2015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 ⑸未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会同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于2018年8月中旬在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届时提前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报考者须自行留意网站有关通知,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2018年8月8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2018年8月8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2018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市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⑴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⑵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⑶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市教育局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市教育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岗位与考生1:2的比例进入面试,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现行的汕头市金平区小学采用的五年级(上册)教材,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说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总共20分钟(其中:说课15分,回答问题5分钟)。 4.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公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期间,7月25日-8月5日期间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接受咨询。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办公室:0754-87268868;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汕头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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