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因业务工作需要,现招聘协助执法工作人员10名,具体如下: 一、工作职责 协助综合执法机构从事城市规划建设监察、城市市政监察和应急事件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愿意从事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7年7月27日-2000年7月26日期间出生)的男性中国公民; (三)公安、政法及体育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净身高170cm以上,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同等条件下身高较高者优先考虑录用;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违法建设行为的。5.其它不宜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点: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赤港路中段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教科,咨询电话:0770-6105508。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休息日除外)。 3.报名材料:2018年8月10日前应聘人员需带本人有效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材料进行核查,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同时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请网上自行下载)。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男子3000米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项目,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或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的应聘者请勿参加,应聘者在参加体能测试过程中如有不适,可随时退出体能测试,否则自行承担意外责任。 (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无法按时查阅考察对象本人有效档案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四、试用聘用与薪酬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前由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和聘用人员提前一个月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单位现行协助执法人员相关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 五、其它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聘执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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