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的年龄、户籍及学历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1日至2000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2018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岗位代码为“303”的幼儿园教师岗位限泉山区2018年毕业的已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的免费幼儿男师范生报考;其他岗位户籍不限。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符合应聘岗位中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18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徐州市求是小学明珠路校区(地址:徐州市纺织东路16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上交《2018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二吋彩色证件照片3张(不得使用电脑修图照片)。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应聘人员书面委托书和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后续环节的资格);(2)报考303岗位的泉山区免费幼儿男师范生还须提供培养就业协议书。 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资格审核标准,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10日9:00-16:00。 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11日9:00-16:00。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2018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18年8月13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资格审核合格的收取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另收取面试费用100元/人,为减轻特困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5.2018年8月14日9:30-17:00,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务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15日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303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的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和现场答辩成绩之和。(1)模拟课堂:满分7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2)现场答辩(5分钟),满分3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1)模拟课堂,满分7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30分。测试内容为简笔画和钢琴弹唱,简笔画限时15分钟,满分15分;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满分15分。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泉山政府网(www.xzqs.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按模拟课堂成绩高者优先,模拟课堂成绩还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工作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下同)。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信息。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通畅,以便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泉山政府网(www.xzqs.gov.cn)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岗位代码、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5806117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体育局:0516-85901752 徐州市泉山区教师招聘纪检监督电话:0516-67016996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