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凉山州农业学校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18年7月31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在编在职人员(7月31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7月31日。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凉山州农业学校(西昌市海滨中路16号)。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2)填报信息。准确填写《凉山州农业学校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在简历中注明,并按要求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后盖上鲜章,报名时交报名处。 (3)报名时报考者须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4)提供学历、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份,交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凉山州农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考试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教育局统一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在凉山州教育局和凉山州农业学校网站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及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8月23日---24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凉山农校政工科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未缴费、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8年8月25日,地点:凉山州农业学校,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凉山州农业学校网站公示。需查分的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同时携带加分材料到凉山州农业学校政工科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凉山州农业学校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结果在凉山州农业学校网上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本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面试 面试在凉山州教育局组织下由凉山州农业学校实施。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及缴费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零分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2、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现场说课、提问、技能展示的形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凉山州农业学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凉山州农业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凉山州农业学校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凉山州农业学校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六、考核 凉山州农业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公招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招聘通知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凉山州农业学校(网址:http://www.sclsnyxx.com/)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凉山州农业学校网站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凉山州农业学校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凉山州农业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以下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834-3958716 监督电话: 中共凉山州纪委派驻凉山州教育局纪检组0834-3222873 中共凉山州农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0834-3958986 附件下载>>> 凉山州教育局 2018年7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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