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职业教育集团经宝安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16年成立。集团第一校区(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是宝安区人民政府于1985年创办,属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成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4年成为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同意,第一校区现招聘相关学科非正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工资待遇 月收入10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提供食宿。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0日(星期五)下午5:00。 电子资料经审合格者,按要求参加面试: 1.纸质材料核验 (1)核验时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2)核验内容: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包括原单位聘用合同)。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非正编教师正式备案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纸质材料经审合格者,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2.面试 (1)面试时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下午5:00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要求: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方可聘用,择优录取。 3.其他 材料核验和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职业教育集团第一校区(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宝安区宝安教育城学子路4号) (三)成绩公布 (四)聘用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学校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聘用。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7月31日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55-2759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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