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斗门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经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职位 名称 | | | | | | | | | | | 法学 (B030101) 人力资源管理 (B120206) 汉语言文学(B050101) 行政管理 (B120402) 劳动与社会保障(B120403) | 需夜间应急处理劳资纠纷,适合男性;持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
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18年8月31日。 二、薪酬待遇 经考试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斗门区合同制职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3日—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区人社局一楼)。 联系人:何煦,联系电话:0756-5524660。 3.报名材料 (1)斗门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报名表须附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发邮件的请扫描发送);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发邮件的请发送电子版);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件发送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斗门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发给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负责(体检费用自理)。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2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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