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沙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有6名以上方可开考。 三、招聘基本条件 2.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法学、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者优先; 3.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理解力和执行力,能够撰写常用公文、通讯报道; 4.有两年以上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经验,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7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鉴定及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到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大沙街道办事处党政办303室报名(联系电话:82398102)。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建知识等。委托第三方命题。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者需提供个人户口本、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毕业证、学历鉴定和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原件予以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符合招录人数与报名符合条件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比例不足,将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个人自行到街道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提交计生审查证明和政审材料。如体检、计生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计生审查、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报街党工委研究决定聘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黄埔区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黄埔区大沙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余忠勇、戴萍萍联系电话:82385250、8239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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