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河北省政府备案,石家庄市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坐落于古城正定,同时已经市委批准在正定新区规划1000亩土地用于新校区建设。学院设有管理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艺术与建筑工程系等,设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程造价、软件技术、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等2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为充实教师队伍,培养更多优质技能型人才,经市编办核准、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学院拟选聘12名优秀人才来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省部级人事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专业及名额 按照市人社局批复内容,选聘计划为12人,均为高校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如下: 汉语言文字学1名; 学前教育学1名;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工程方向)1名; 机械电子工程1名; 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测量与评价方向)1名; 职业技术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与教学方向)1名; 马克思主义哲学1名。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1.公告:在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和校外正规网站发布包括选聘专业和条件等内容的公告。 2.报名: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报名期限内通过网络报名,具体时间为8月8日0:00—8月15日24:00(报送邮箱:kjgc88016802@126.com)。报名时需提交信息真实的个人简历和自荐书各一份,学历、学位证,与所报专业相符的获奖荣誉及作品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上述报名材料提交时需统一打包,以“本人姓名+所报考专业”命名)。报名者须确保提供材料真实性。 3.初审:学院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初审时间定于8月17、18日全天(具体为: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进行。符合条件者通知其进行初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提供材料虚假或与所招聘专业资格要求不符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初审时须提供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套。 4.初试:初试定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包括面试和能力考察两项内容,初试成绩为该两项成绩之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本专业的认识、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从事本专业实习或工作情况,以答辩方式进行。能力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按各专业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按不低于2︰1比例确定拟试讲人员名单。 5.试讲:初试合格者参加试讲,试讲定于初试结束后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内容需选择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的高职高专教材,不能讲授“序言”部分,试讲时需提供授课教材(或我院指定教材)、教案纸质版各一份。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时评委组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得分。 6.确定拟聘人员:在试讲合格的基础上,将参加试讲人员成绩按初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的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本专业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成绩并列时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7.体检:组织拟聘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所要求的内容和标准。拟聘人员若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资格。空出名额按成绩递补。 8.政审及公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政审合格后,对拟聘人员的成绩及体检结果在学院网站和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9.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到学院进行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强化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工作全程受学院纪委监督。 咨询电话:尹老师0311-87532114、13933094946; 范老师15081852916 监督电话:0311-87532129 初审地点: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河北正定华安西路29号)图书馆四楼大会议室 初试地点: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河北正定华安西路29号)实训楼相应实训教室 试讲地点: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河北正定华安西路29号)图书馆三楼录播教室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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