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村干部结构,努力在全镇打造一支结构更优、素质更高、能力更强、活力更足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一懂两爱”型村干部队伍,大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我镇“322”人才培养工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涉及15个村(社区),计划选聘18人。具体选聘单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马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具有靖江市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招聘单位所属辖区内村(居)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志愿投身“三农”事业,熟悉农村工作,有一定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能够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和本职工作,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在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至1995年8月1日期间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农村工作环境; 7.同时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回避原则:招聘对象不得报考与村(社区)“两委”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村(社区)。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评、体检、政审与公示、讨论决定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携带《马桥镇2018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1寸近期红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以及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1:50,下午2:30—5:5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马桥镇政府一楼组织科。 2.资格初审。镇党委组建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及纪委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马桥镇2018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职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3.综合考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素质能力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分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先面试后笔试,面试由竞聘演说和问答交流两部分组成,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人数1:3比例组织考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的60%加笔试成绩的4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因怀孕需延迟体检的,可暂保留其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步骤。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依次替补体检人选。 5.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凡政审不合格者或公示过程中经查实有影响聘用情况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进行一次性替补。 6.讨论决定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镇党委备案后,即到相应岗位工作,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满并经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主体为相应村(社区),聘用后有关待遇及管理按照镇党委关于村(社区)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劳动关系、供给渠道在相应村(社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不再进行替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镇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本简章由马桥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580478 监督举报电话:8458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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