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洪塘街道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3、具有宁波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奉化区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详见具体岗位所需学历); 5、“工作经历”计算到2018年8月1日。报考条件中要求的“35周岁以下指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要求以2018年8月1日时所在地为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附加分条件 1、具有洪塘街道户籍且居住在洪塘的,笔试分加3分; 2、洪塘街道(村、社区、机关)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笔试分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加分。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文末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网上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9:00--8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8年洪塘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考人数3倍时,酌情核减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8月22日--8月24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8月30日9:00—9月1日9:30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考试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 时间:初定于9月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以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5、资格复审及面谈。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用人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面谈,面谈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通过资格复审和面谈的考生参加面试。 6、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7、体检。 按笔试成绩(含加分)40%和面试成绩60%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在前)。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8、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可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9、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按街道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有关报考人员的信息通知,请及时查询: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7178977、83867529 报考咨询电话:0574-87563410 洪塘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9日 附件 招聘岗位及要求 备注: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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