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创新管理与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发专[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行政办公室项目管理业务员1名; 2、学研合作处高级主管2名; 3、学研合作处主管1名; 4、国际合作处主管1名; 5、网络信息处主管1名; 6、技术服务处主管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行政办公室项目管理业务员 做好业务项目的策划、组织、管理、落实等工作,起草有关文稿和PPT制作、联络协调各项工作、组织各类会议活动和接待工作。 (2)学研合作处高级主管 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区县科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需独立开拓新项目,并带领项目组完成项目策划、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等全过程。 (3)学研合作处主管 熟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能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能独立带领团队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项目。 (4)国际合作处主管 熟悉国际科技项目交流,能独立承担科技项目,并带领团队组织具体实施工作,具有理解新领域技术能力。 (5)网络信息处主管 负责日常活动的摄影及影像的后期制作工作,能独立完成处理各种后期素材,包括视频、音频以及特效。 (6)技术服务处主管 能独立承担科技会展项目,具体负责科技会展项目的策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等。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行政办公室项目管理业务员(专业技术岗位)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较好地文字写作功底和协调能力,熟悉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制作图表,工作勤奋踏实,执行力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2)学研合作处高级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能独立开拓新项目,并具有独立组织项目申报和大型学术会议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3)学研合作处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具有独立组织项目申报和大型学术会议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4)国际合作处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具有流利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组织国际科技项目的实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5)网络信息处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大专或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毕业,40周岁以下,熟练掌握后期软件,能独立完成视频制作、海报设计制作工作,熟练使用前期拍摄设备,了解后期剪辑流程。勤奋好学,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与敬业精神。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6)技术服务处主管(专业技术岗位) 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40周岁以下,具有较好的会展设计和项目实施能力,能独立承担会展项目,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sstec.org.cn。应聘报名表请按姓名+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的文件名形式发送。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8日9:00-2018年8月16日16:00。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面试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4197621 监督电话:23112517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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