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京剧院是经国家文化部评定的“全国重点京剧院团”,成立于1955年。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京剧花旦演员:1名 2、京胡演奏员:1名 3、人事专员:1名 4、国资采购专员:1名 5、业务协调: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京剧花旦演员: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戏曲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扎实的基本功,热爱戏曲工作;嗓音、扮相良好,念白吐字清晰,戏路宽广,表演大方,善于刻画人物,有一定的基本功;有独立工作能力及较强的责任心、努力上进、踏实谦和,富有团队精神。 2、京胡演奏员: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戏曲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扎实的基本功,能视谱,业务能力突出,综合能力全面,有较强的整体配合意识。 3、人事专员: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两年以上人力资源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运用日常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负责人员信息管理和相关年报统计;负责办理职工招聘、考核、培训、劳务派遣等日常人力资源工作;负责职工考勤及人事档案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国资采购专员: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熟悉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的政府采购流程,能独立完成财政预算相关采购工作;熟悉国有资产、财政预算的采购相关电子化系统平台程序;熟悉本市财政部门、国资部门、政府采购部门等的行政规定、条例;具有内控管理经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熟悉各类办公软件;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奉献精神,具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5、业务协调: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热爱京剧艺术,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外沟通能力;对剧院演出活动流程有一定了解。负责剧院业务管理部的日常行政工作,落实业务培训计划,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将个人简历、《上海京剧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表演类岗位需提供10分钟剧目片段视频光盘)发送至shpekingopera@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或邮寄至:上海市天钥桥路1198号上海京剧院人力资源部,邮编:20023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25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京剧院综合办公室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并会同业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核。 3、考核面试 考核由上海京剧院自行组织。演员、演奏员、舞美岗位人员,采取现场业务考核的方式;其它岗位人员由剧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 4、身体检查 通过考核面试人员,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京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戏曲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64373549 监督电话:64376832 上海京剧院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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