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持续加大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民政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号)文件精神,受垫江县民政局委托,重庆市垫江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垫江重点人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共计60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6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 4.熟悉计算机操作和office等办公软件运用。 5.具有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行为不良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9:00--8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垫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102室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执业资格等证书)。垫江重点人力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年龄、学历、户籍等)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重庆市垫江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附件2),按规定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并交同底照片3张,同时每人缴纳考务费50元。 4.报名人员应由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报名截止后在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用工信息”栏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张老师17723526452 5.准考证领取 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领取地点:垫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102办公室。 (二)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由垫江重点人力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前120名(详见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不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时间:2018年8月26日上午8:00。 (3)面试地点: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未达到1:2的比例,则由用人单位缩减相应比例的岗位及名额。空缺岗位另行组织招聘。如遇进入最后一名面试资格的考生得分有多人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面试用普通话作答,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三)成绩公布 1.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成绩公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名额等额确定。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2018年8月28日。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组织、费用 体检由垫江重点人力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职人员录用的标准。 (五)考察 由垫江县民政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岗位选择 1.选岗时间:2018年8月31日上午9:30 2.选岗地点: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选岗要求 拟聘用人员由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原则依次选择岗位,一经选择不得更改,未当场进行选岗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选岗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并在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实名反映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五、相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职责。聘用人员主要从事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各项民政工作,重点承担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低收入申请家庭入户核查、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管理、定期入户复核、档案收集整理等具体事务。 (二)聘用人员管理。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与垫江重点人力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由垫江重点人力负责发放和购买。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违反用工单位工作纪律或不适应工作者,由垫江重点人力负责解聘。垫江重点人力与应聘者的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月2300元,并按国家要求缴纳社会保险,每年根据工作实绩和相关考核办法实际发放三个等次的工作考核奖3000元、4000元、5000元。 (四)工作地点。垫江县26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民政科)。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重庆市垫江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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