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本着公开公正和岗位需要的原则,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13日(星期日除外),9:00-16:00。 2.报名地点:太平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太平街道兴太路街道机关312办公室)。 3.报名资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财务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者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一寸彩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或委托报名; (3)报名者须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报考岗位报名人数高于1:3时进行笔试,若等于或低于1:3,则直接进行面试。当报考岗位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1:1时,根据实际取消(核减)该报考岗位。 2、根据报名情况,经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4天内在太平街道办事处网站公示7天。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到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太平街道办事处公开栏公示7天。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1:1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当面试成绩相同时,综合考虑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3、体检和考察由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 六、管理和待遇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由街道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日常考核,对出现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所在单位可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报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 2、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报酬待遇参照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太平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431055、65433175(太平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监督电话:65433606(太平街道纪工委)。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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