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发环保局公益性岗位4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范围 具有临清市户籍,3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2、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校毕业生;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 6、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环保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4、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含自考、函授等)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岗位计划和待遇 计划招聘4人。工资待遇不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至8月15日 报名地点:临清市环保局(古楼街1534号)二楼人事科。 (二)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8年临清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及3张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户口本原件及索引页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户籍所在街道、镇人社所办理); 4、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郑重提醒: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人社所进行失业登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报名时需提交加盖人社所公章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临清政务网进行公告。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清政务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清政务网公布。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政务网公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予以递补,递补人员两人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清政务网、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性质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 八、本招聘公告由临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辅导或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5—2329913,0635-7121837。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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