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局直各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暑期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1.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尽量向优秀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安心做好本职工作,鼓励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 二、选调岗位和职数 1.初中10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 2.小学20人: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4人。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具有相应及以上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近3年的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初中教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2年一直任教所报考学科,且教龄5年(含)以上。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小学教师,近3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1年(含)以上经历,教龄5年(含)以上,在村小(含村完小和教学点)任教一年以上(教龄10年以上者不受此限制)。 7.属本县在编在岗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不限。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1)在2017-2018学年教师综合考评中未进入本乡镇(校)前2/3名次的教师(村小未进入全乡镇前3/4名次的教师)。 (2)在县城学校跟班学习,未进入跟班学校教师综合排名前3/4的教师。 (3)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法律处分后未满一年的教师。 9.各乡镇中小学校长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及审核公示 (1)时间:2018年8月15日—8月16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2)程序:个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名时须提供学校签字盖章的教龄证明、任教报考学科证明、近3年担任初三年级班主任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近3年考核结果、2017-2018年单位(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考核评估排名表、可优惠加分的学生考试(竞赛)成绩证明、本人近3年获县级以上荣誉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3)审核和公示。县教育局人事股在收到报名人的申请材料后,即组织人员对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核算出个人的优惠加分,于8月17日在县教育局院内公示一天,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 2.选调方法 以本人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40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60%。 (1)优惠加分 ①具有硕士学位者加2分。 ②教龄满规定的年限(5年),每超过1年加0.5分,8分封顶。 ③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满分6分。 ④近3年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给予加分,荣誉颁奖单位及相应加分标准: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2分/人次,其中获“园丁奖”3分/人次,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总工会3分/人次,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省人保厅4分/人次,省委、省政府、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全国总工会、人保部6分/人次(以上获奖应有正式文件可供核实)。除党政领导机关外,部门应与教育部门一并表彰;如某一教师同一年获得多项奖励,则取奖励最高项加分,所有加分合并,6分封顶。 ⑤近3年初三兴趣小组检测,所任教班级应届考生兴趣小组检测前若干名给予加分。2016年九科联赛前180名,每个加分0.5分;2017年九科联赛前180名,每个加分0.5分;2018年九科联赛前180名,每个加分0.5分。以上加分必须按平行班计算,分了快慢班的要按基础年级平行班重新计算。若某教师同年教多个毕业班,则取所任教班的平均数乘以1.2计分。本项加分12分封顶。初中在岗教师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为近三年一直任教所报考学科,此项方可加分,否则此项不加分。 ⑥近3年担任初三年级班主任,任教班级学生兴趣小组检测入围人员每人次加0.1分,4分封顶。 ⑦近三学年度获县“园丁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有正式文件可供核实),其配偶在农村学校工作并符合条件参加县城学校教师选调,该配偶可享受优惠加分2分(只计一次)。如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教师及其配偶同时参加选调,只许一方享受优惠加分。 (2)笔试 报考人员全部进行笔试。笔试范围为公共知识(《教育心理学》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初中岗位为高考水平,小学岗位为中考水平)。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分别占10%和90%。 8月17日发放准考证,8月21日上午举行笔试,地点为城北中学,8月23日公布成绩。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吉安县选调县城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卢秋如同志,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巍同志和县政府副县长边晓玲同志任巡视员,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晓斌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李莉同志任副组长,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王小平、王春林、彭国权、周建平、孙进明、朱诗浩、王远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国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局人事股,负责具体工作。 六、说明 1.近3年范围指:年度考核指2015、2016、2017年度;教师节表彰指2015、2016、2017年所获荣誉,其他涉及时间均为2016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所有终算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2.综合性荣誉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含优秀特长、优秀课改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当年教师节期间县委、县政府未表彰的,由县教育局表彰的综合性荣誉等同于县委、县政府表彰。 3.所任教班级学生九科联赛前若干名,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校长签字,并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当年班级学生花名册和任课教师安排表,到县教研室审核。个人考核排名、年度考核、任教时间、地点、获奖等情况,由学校审核盖章、校长签字交人事股审核。 4.所有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各种信息、资格条件须真实有效且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盖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审核材料不实,将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某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小于3:1,则调减选调职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所需教师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6.初中每校按报考岗位每一学科只限选调录用1人;小学每个乡镇按报考岗位每一学科只限选调录用1人。 原标题:关于选调县城学校教师的通知 吉安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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