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校区位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1年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和阳光控股集团共同举办,是福建省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福建省首批转设的普通二本高校。2016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为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2017年被省教育厅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经过18年的发展,阳光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的34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近万人的多科性大学。 阳光控股集团为世界500强企业,旗下拥有龙净环保、阳光教育、阳光城、阳光金融、阳光物产、阳光资本等六大集团。2018年1月,阳光控股集团投资1亿元专项经费,支持阳光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科专业带头人及“双师双能型”人才,开启了“二次创业”新征程。2018年6月,阳光控股董事会通过了阳光学院与阳光幼教共建方案,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资源,筹备成立阳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将学前教育学院打造成为华东地区最有影响力,集幼儿教育研究、教育培训、教育发展、管理干部提升、幼教资源供给的幼儿教育联合体。 一、岗位名称: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专业要求:管理类、教育类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负责教学课程统筹安排;协助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学前教育学院文字工作,包括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稿、年鉴、大事记、对外报送材料等;负责对接学院教务处。 5.优先录用条件: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拟招聘1人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五、应聘方式 1.简历请同时发送到以下2个邮箱: 2.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学位+岗位名称” 并在附件中提供以下资料: 1.阳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应聘简历(包括完整的学习、工作简历及科研成果目录),请在右上角附上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 3.证书、证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3)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资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91-83969187人事处王老师、程老师;13489075398郑老师、15860837700陈老师。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