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长制工作,经研究决定,同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岩市河长制办公室编外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2名(性别、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专业不限;水利类、环境生态类专业者,大专以上学历;曾从事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综合文字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不限。 3.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河长制工作,不怕吃苦。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0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含)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非应届)学生;违反计划生育、综治等相关政策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5日至8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2619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地址: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东附楼5楼市河长制办公室综合科 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六、资格审查 1.由龙岩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表》填报的信息和所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命题作文。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八、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九、聘用流程及工资福利 1.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龙岩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龙岩市水利局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并按有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 十、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邀请驻龙岩市农业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7-233049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龙岩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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