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印发渝北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渝北委办发〔2018〕6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共50名(其中,进修校2名、幼儿园8名、中小学40名),具体选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其中属正高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和有特殊专长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按《关于印发渝北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渝北委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引进。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渝北区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现任教层次、学科与选聘岗位的层次、学科相同(其中,小学语文教研员和中学政治教研员岗位允许任教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报考); 8.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 考生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所获荣誉与报考层次、学科须一致(若所获荣誉证书上未载明层次、学科的,可按现任教层次、学科报考): (1)报考中学(含进修校):①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班主任)荣誉称号;②省级骨干教师;③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名师;④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2)报考小学(含幼儿园):①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班主任)荣誉称号;②省级骨干教师;③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名师或骨干教师;④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9.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优秀教师工作在区调配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织实施,选聘学校共同参与。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3日至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地点:渝北区教育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地址:渝北区两路街道渝航路228号)。 2.报名要求:本次选聘考试报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 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经历、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渝北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③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蓝底红底白底都可,用于办理《准考证》);④《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 备注:确有事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报名。需出具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现场另行通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后2天内在渝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cqybedu.com/ )公布。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两个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在渝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cqybedu.com/ )上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准时参考。测试方式如下: ①体育、美术、书法、学前教育4门学科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展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技能,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分值为100分。 ②其他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根据应聘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说课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及该学科教学的能力。分值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考官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2.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8年9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渝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cqybedu.com/ )。 因不符合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育委员会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查询。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采取四舍五入。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考试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予以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选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一般安排在考试考核总成绩公示后第8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把握时间。体检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该选聘岗位且考试考核总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轮。如用人单位放弃第一轮递补人员,则终止递补。 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选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上发布。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职称、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选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选聘人员须在渝北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规定年限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终止人事关系,并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调动手续办理时限要求:应自拟选聘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31日内办结调动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须延长的,应报区调配办研究同意,逾期未办结调动手续的,该调动事项作废。 四、纪律要求 1、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各考生必须诚信报考,所提供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23—67813597、67803904(区教委);023—67812631、67822642(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渝北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1. 渝北区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 渝北区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 渝北区选聘优秀教师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doc 4.渝北区选聘优秀教师专业指导目录.doc 来源:http://www.cqhrss.gov.cn/c/2018-08-16/5122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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