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营市晨阳学校研究,现委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乱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21人,具体以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汇总表为准(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21日17:00。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8月21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地址:东营市晨阳学校二楼会议室。网络报名通过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可提报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综合答辩、试讲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上述二项分别按照:30%、7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如果学科岗位报考人数较多,则分组进行面试。 1.答辩: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时间3分钟。 2.试讲:现场随机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准备20分钟,试讲时间7分钟。 3.音体美学科岗位:首先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自选专业项目进行展示),之后进行答辩和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占面试总成绩50%,答辩和试讲占50%(二者比例划分按照答辩30%,试讲70%)。 4.其他学科岗位:按照综合答辩30%,试讲70%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项,取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员需要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请自备运动鞋服)。 (五)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从其它入闱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日常管理依据东营市晨阳学校的管理规定进行。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发放,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前统一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46)60907076070709 考务电话:(0546)60791896079198 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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