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邳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幼儿园工作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专任教师及教辅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园长1名 副园长2名 幼儿专任教师10名 保育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普通话标准,品行端正,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5、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二)幼儿专任教师 1、满足基本条件要求;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掌握弹、唱、说、跳、画等专业技能;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幼儿保育员 1、满足基本条件要求; 2、保育员: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保健方面专业知识与技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他按规定不宜从教者。 三、报名方法、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①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三张;②填写《报名登记表》;③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出具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楼16号窗口或三楼D301办公室(徐州企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4、报名电话:1813603233219951834442 四、招聘程序 (一)初试与复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均由评委老师现场考评。 2、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复试。 4、初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初试占40%,复试占60%),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考察 考察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违报名条件中禁止性条款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高新区实验幼儿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 五、聘用及待遇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聘用制。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实行一年一聘,聘用合同由高新区实验幼儿园签订(聘用人员应遵循合同相关服务期的约定)。 (二)工资待遇 1、人员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岗位类别及学历资质聘任人员工资为1500—4000元/月,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 2、试用期内工资:园长3000元/月,副园长2500元/月,幼教专任老师2000元/月,保育员1500元/月;期满通过考核的,录用为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园长4000元/月,副园长3000元/月,幼教专任老师2500元/月,保育员1700元/月,年终考核有绩效奖,工作年满一年涨工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