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湘东区教育局委托,湘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7名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 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77名,其中单列男性幼师5名,单列男性幼师未完成时,则在幼师考生中不分性别从高分到低分调剂、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 2.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幼儿园教师 (1)具有幼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的人员);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3)具有萍乡市户口(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4)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2.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优先; 3.特殊教育儿童康复专业教师2名,女性优先; 4.特殊教育培智专业教师1名,男性优先。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8月20日(星期一)在湘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区教育局、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从8月20日(星期一)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17:00时。报名地点:湘东区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湘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湘东区政府后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到湘东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湘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2)电子报名:考生在湘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8月26日(周日)9:00-12:00 2.地点:湘东区教育局一栋七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3)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 (4)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须持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联系人:区教育局人事股邱望,联系电话:0799-3434220。 备注:资格审查以本公告时间为准,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8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3)笔试内容:①幼师笔试,测试学前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②特殊教育教师笔试,测试特殊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教育学、特殊儿童心理学等知识。 (4)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公布。笔试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幼儿教师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特殊教师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闱人员详见湘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湘东教育微信公众号。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 (2)面试地点:湘东中学高二教学楼 (3)面试内容:①幼师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采取说课和才艺(简笔画、视唱、弹琴、舞蹈)展示等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说课占40%,才艺占60%。②特殊教育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和作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成绩当场公布,预录名单当日公示)。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公示 按招聘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优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录人员。(体检、考察、预录公示通知见湘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湘东教育微信公众号)。 四、选岗 (1)选岗时间:2018年9月3日(星期一); (2)选岗地点:湘东区教育局一栋七楼会议室。 (3)选岗办法:招聘人员按照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由区教育局提供的工作岗位,选岗当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与我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再派遣到相关幼儿园。每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不低于4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与我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人员,在以后本区的幼师、特殊教育教师招聘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99-3377966 3377705李经理或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99-3434220,联系人:邱望。 本方案由湘东区湘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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