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星浦学校坐落在园区东大门——人杰地灵、风景宜人的胜浦街道,是一所园区直属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1998年易地重建,2014年原址重建,新校占地面积60303平方米,学校设计结合了传统的苏州建筑风格,将地方特色和江南水乡颜色相结合,是苏州传统建筑风格的延伸和现代技术的诠释。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先进,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充满人文关怀与人文气息。学校设计规模小学8轨48个班,初中12轨36个班。现有教职工156人,拥有中高级教师86人,区级以上骨干教师46人。 学校先后获得“省示范初中”“省绿色学校”“省平安校园”“市教育现代化初中”“市德育先进学校”“区特色学校A级”、“区特色学校AA级”“区教科研先进学校”“区科研型学校”“区后勤先进管理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以“美”立校,以“美美与共”为核心办学理念。其深刻的教育内涵是:自尊、自信,展示独特自我;宽容、悦纳,博采他人之长;共生、共荣,实现共同发展。 因事业发展需要,诚聘精英加盟: 为积极顺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采用以企业化管理员工身份性质招聘录用,实行合同聘任,岗位管理,继续保持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退休待遇按照园区企业职工社保政策执行。 二、招聘学科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一)在职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类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奖励政策:省名教师、省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苏州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按《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奖励办法》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二)应届优秀毕业生 1.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8届本二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3.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学校收到材料后择优进行业务考核,通过业务考核的再由教育局进行面试。 五、报名办法 2.登记表内填写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经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核和面试。 3.学校收取并审核应聘资料,组织校内考核后,择优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区级考核,根据考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4.确定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的,上报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5.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六、联系方式 2.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沽浦路6号星浦学校 3.邮编:215126 4.联系电话:0512-62812252 5.联系人:吴老师、陈老师 苏州工业园区星浦学校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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