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缺编问题,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 一、选派计划 共120名,具体计划见《泗水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选派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我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农村中小学的范围:各镇小学、中学和泗河、济河2个街道的非城区学校; 3.中学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农村工作满5年(2013年9月15日前参加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综合量化考核成绩的名次在本镇街(学校)处于中上游位次(前40%);否则不得报考; 5.小学教师报考小学学科职位、中学教师报考中学学科职位须与本人近三年所任教学科一致;小学教师报考中学学科职位的,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 6.不得报考的情形:因违反师德或违规违纪受到处理,未解除或者解除不满一年的;具有《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号)规定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形。 ‚选调的学科在镇街(学校)内属缺编严重的学科,一旦任课教师选调进城则无法调剂上课,该镇街(学校)任教该学科的教师不得报考。 ƒ年度综合量化考核处罚结果未兑现完毕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县教体局抽调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手册、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二寸彩色照片3张,《泗水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2:1的职位,计划选调1人的,取消该职位;计划选调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核减或取消的选调计划经县教体局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可进行调剂,调剂结果面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办法和相关规定 1.选调采用笔试和相关条件量化赋分综合考评、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2.笔试成绩占50%。采取百分制,按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政策、师德师风等教育专业知识(占30%)和本学科知识(占70%),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相关条件量化赋分占50%。赋分标准如下: 工作年限赋分。在农村学校工作每满1年(量化考核成绩须在本镇街(学校)名列前40%,否则不予计算农村工作年限)加1分,满分10分。 ‚年度考核赋分。近五年,年度考核受县委、县政府嘉奖1次加1.5分,满分7分。 ƒ工作业绩荣誉赋分。 以上项目同一类别的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其他奖项不予参照加分。 ④教学成果加分。近五年,取得一次市级教学先进个人加3分,取得一次县级教学先进个人加2分;每年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各年度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⑤特殊情况加分。夫妻双方均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本年度只有一人申请选调的,可加2分。 量化赋分说明:除工作年限外,其他计分项目均指2013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绩,均需提供原件,并能够和公布文件相互印证。 个人赋分佐证材料于报名当日上交。 五、初选办法 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50%+相关条件赋分×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为减少对农村中小学的不利影响,各镇、街小学初选人员不超过7人、中学不超过3人。当同一镇、街小学进入初选人员超过7人、中学超过3人时,同镇、街相同学段报考人员跨职位比较,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足限定人数,其余人员落选,落选空余名额由其他镇、街同职位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农村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性别女优先、量化赋分高优先确定,如再相同者,由县教体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初选人员名单。 初选结束后,县教体局面向社会公布初选人员名单。当育才学校的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其教师选调办法报经县政府同意,另行研究制定。 六、考核 对进入选调名单的人员由县教体局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在单位的现实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对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初选办法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县教体局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七、管理使用 根据个人得分和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并办理选调手续,如教师本人不服从组织调配,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当育才学校选调人数不足时,申请到公办学校的教师须服从调剂到育才学校支教。 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不转编制、人事及工资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育才学校教师按办学协议管理使用(见附件3),由育才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其他城区学校教师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选派纪律 选调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选调资格。所在单位对报名人员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除按相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外,同时给予所在学校校长相应处理。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咨询电话:6761698 监督电话:6761688 附件:1.泗水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 2.泗水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泗水县人民政府与江河教育集团投资办学合同(节选)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 泗水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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