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直属学校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后备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后备教师需求数共45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丽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后备教师需求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应聘初中后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后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1982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现有编外在岗代课教师超过年龄要求的,但聘用单位确认表现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9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8月23日出生)。 3.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2018年8月23日至8月28日上午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丽水市教育局411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网络报名邮箱地址:410099205@qq.com。网络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8日上午(请带相关证件原件)。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提交复印件及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到公告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填报)。报名时需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笔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笔试。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以招聘岗位需求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入库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需求计划数1:1.5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拟入后备教师库人选。入库对象根据招聘岗位需求计划数填报《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后备教师双向选择志愿表》。 (五)体检、考察 各用人单位根据教学需求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双向选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拟使用对象在丽水市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使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使用的,按《丽水市直属学校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交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实行劳务派遣。 (七)其他 有关后备教师管理等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丽水市直属学校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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