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中区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经市中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新聘用的临聘教师统一纳入劳务派遣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受聘到中学任教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到小学任教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6.男教师40岁以下,女教师35岁以下; 7.身体健康; 8.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名额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市中区2018年秋季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及招聘程序 应聘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需求表》等相关信息。 应聘者直接与招聘学校进行咨询、联系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3至25日;2018年8月28日前,各招聘学校完成招聘工作。 四、待遇 临聘的26名艺体教师,其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按每人每年6万元包干; 其他临聘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参照“三支一扶”同等支教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五、监督电话 市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833-2130105 市中区教育局纪检信访室0833-213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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