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秋季我区初中扩招,经请示区领导同意,决定组织2018年丰泽区初中编外合同教师公开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8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补充招聘初中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3月10日至2000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8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应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专业不限); 6.需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语文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它学科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至今尚未被公立学校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次补充招聘不需进行面试,但考生应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含委托考试)且达到成绩合格线,成绩合格线为45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为免笔试对象,不需要笔试成绩,下同)。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6.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8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此外,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 3.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1)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的笔试成绩单(免笔试对象除外);(2)经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符合加分的相关证明及举证材料;(3)相关的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说明:拟优先从丰泽区第一批招聘及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时有报考丰泽区的剩余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录用(成绩达合格线、资格复审合格且个人愿意),不足部分再面向全省进行公开补充招聘。录用时,先扣除免笔试对象的人数后(若出现免笔试对象的报名人数超过拟录用人数的,则由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由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 四、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9月3日。体检标准按最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提供一张一寸彩照,自备500元费用,于2018年9月3日上午8:00到丰泽区政府南大门集合,考生应空腹进行体检。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人才中心负责。 考察合格后,组织考生选择任教学校(免笔试对象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余考生根据岗位剩余情况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并按如下顺序选择:第一批招聘及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时有报考丰泽区的剩余考生→补招聘录取的考生。 经丰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并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编外合同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等参照《丰泽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与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六、其他事项 (一)补充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后,食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丰泽区教育局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508456。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丰泽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补充招聘初中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8年丰泽区公开补充招聘初中编外合同教师分学校人数、学科统计表》; 3、《丰泽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与管理办法(修订)》。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