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录合同制书记员5名,主要从事撰写文字材料、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装订整理、文书送达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中共党员、双一流院校毕业、乃东户籍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年龄在23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能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 (七)具有在高原地区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 三、薪酬待遇 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方式:2018年8月25日上午9:30—12:30在山南市科技楼中心广场进行。报名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填写《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 网络报名方式: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1日,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515611360@qq.com。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并将确认结果反馈报考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考试时间为9月中旬。 (四)成绩计算及公布 1.核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能力测试×20%+面试成绩×40%; 2.成绩将统一在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人员确定和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在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合格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解释。 4.咨询电话:0893-7520361(兼传真)。 附件:1.山南市乃东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 2.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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