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拟向全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50名(男性45人,女性5人),主要负责西安市新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律、城市规划、工商行政管理、园林绿化、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等专业,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熟悉社会公共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城市管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四)工作纪律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 (二)因在招录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5日 咨询电话:029-8365836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者需将本人简历电子版,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通知笔试,笔试通过后安排面试,笔试、面试需按通知时间按时参加,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面试通过人员需进行体检,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委托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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