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林西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0人(其福建山香安辅警人员5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0人,其福建山香安局辅警人员5人,另外25人,统一由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招聘后分配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安辅警人员除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外,报名、体能测试等其他事项均由县公安局负责,具体招聘条件和办法见《林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截止2018年7月30日前具有林西县户籍。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8月25日至2000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网上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纠纷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林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一)发布方案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自2018年8月23日开始,地址:林西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8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户籍是林西的户口本或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及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林西县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培训中心(报考辅警在公安局)报名,具体地址在西环林西镇第三小学路西。并附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张。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中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3、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8月31日8:30至17:30时到县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2018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4、政策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予以照顾。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成绩公布 阅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林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并以下一位高低确定,如下一位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名次。 (四)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由林西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考察政审工作(辅警由公安局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辅警)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林西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200元/月标准执行,参加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本人负担),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由林西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76-5322441 联系人:吴培武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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