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精神,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兴隆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8月27日至2000年8月27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教师49名,其中兴隆县第一中学招聘24名,兴隆县第一中心小学招聘5名,兴隆县第三小学招聘3名,兴隆县乡镇中学招聘13名,兴隆县乡镇小学招聘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兴隆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及公告, 凡涉及户籍迁入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岗位条件要求考生毕业院校为普通全日制一类或二类本科的,按考生录取年度河北省招生办确定的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为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为本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参加《教师资格证》及考试取得合格证明人员)。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次发布的其他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 2、报名地址:兴隆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8:30分至2018年9月12日17:30分; 4、报名要求:报名者现场填写《兴隆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5、资格审查缴费。由县教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6、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13日13:30-17:30,领取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兴隆镇迎宾路)。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各类学科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两部分。共一套综合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本公告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的进入面试考生中的最低分数确定。 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控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确保考试安全进行。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即时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兴隆县政府网站,以网站发布的面试时间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形式进行,每人考前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试讲分学科进行。报考兴隆县第一中学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政治、计算机说课教材为人教版现用教材,化学为苏教版教材,地理为江教版教材;报考初中和小学招聘岗位的考生,说课教材为人教版中小学相关学科现行教材。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资格复审。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兴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4-5052802 0314-5052759 附件: 兴隆县2018年教师招聘职位表(8月27日).xls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 8月27日 来源:http://www.hbxl.gov.cn/info/content.jsp?code=00096708-6/ 2018-00510&name=%E5%85%AC%E5%91%8A%E5%85%AC%E7%A4%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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