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9月5日,9月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下午16:00。 2、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人员请登录金坛区人社局http://www.jtrsrc.com/,“最新动态”栏下载《2018年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请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kfqzzrsj@163.com。 联系人:钱女士,82324577,15190529043。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笔试方式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如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最终考试得分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政审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统一与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 本简章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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