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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池州学院招聘4人公告(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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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14: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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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进行池州学院2018年行政人员和专职辅导员招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1.行政管理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初始高等教育学历应是高校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士学位。

2.专职辅导员岗位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初始高等教育学历应是高校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士学位;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信息技术能力,曾担任学生干部。

(三)年龄条件及健康条件

应聘的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参加应聘的各类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不予聘用情形

1.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2.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校报到者或来校报到时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者;

3.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经公示条件不合格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优先条件

1.双一流学校加分:原985学校毕业加1分,211学校加0.5分;

2.在排名前200名的国外大学毕业加1分;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三类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加0.5分;在二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加1分。

加分总共不超过3分。

三、待遇

编制和工资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享受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等校内工资待遇;安排公租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采取“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

1.提供如下应聘材料:

(1)《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等教育初始至最高学历学位均需提供,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个人简历(内容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经历、工作实践经历、业绩成果概况、家庭婚姻情况等基本信息,有项目的注明年份、排名和金额,有发表论文的注明作者排名、发表时间、收录及分区情况);

(5)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若有学生干部经历的需注明)、学习成绩单、个人教学科研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可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

(6)有发表的代表作的提供代表作复印件。

以上个人材料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应聘者须寄送纸质版个人材料至池州市教育园区1号池州学院人事处(务必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应聘岗位),电话:0566-2748727、0566-2748722;邮政编码:247000;同时将电子版个人材料发送至czxyrenshich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应聘部门名称。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日,逾期不接收自荐材料。

(二)资格审查

1.人事处会同监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对照招聘条件,严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年龄及政治面貌等。

2.由用人单位进一步对应聘人员进行学科专业一致性、专业特长、实践工作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审核。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9月5日左右挂网通知)。

2.考核方式:

行政管理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占40%,面试占60%。

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主题班会、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占40%、主题班会占40%、面试占20%。

(四)心理测试及体检考察

应聘人员在考核后即参加心理测试。拟聘用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拟聘用人选需填写《池州学院人才招聘综合素质考察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五)公示签约

心理测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聘用)协议。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聘用)协议,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拟聘人员来签约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到池州学院人事处人事科。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三)我校2018年招聘计划以省厅最终批复为准,最终解释权在池州学院人事处。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566-2748727(葛老师);0566-2748722(刘老师)

监督电话:0566-2748708

特此公告。

原标题:池州学院2018年(第四批)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池州学院招聘计划.docx

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xls

池州学院

2018年8月27日

来源:http://rsc.czu.edu.cn/s/22/t/315/4b/7a/info848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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