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需要,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文办)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综合岗位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新闻传播、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考虑; (二)男女不限,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有一年以上行政机关工作经验及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岗位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及个人品德,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备良好的写作、编辑、校对能力,文字功底强; (三)熟悉各类新媒体操作; (四)拥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工作积极主动; (五)拥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力和执行力。 四、岗位职责 (一)公文处理,草拟通知、制订方案、编辑简报等; (二)运用新媒体平台完成创文信息的制作和推广; (三)参与各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及工作会议的策划、组织、实施; (四)其他创文相关工作。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创文办(市档案局一楼),联系人:陈小姐、张小姐,联系电话:8932268。 3、报名需提供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表、近期2张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创文办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我办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逐一通知参加考试。 (三)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参加公众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专业素养。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计算得分。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云浮市创文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云浮市委宣传部与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可以续聘。 六、工作福利 (一)薪酬:年薪人均5.4万(含购买社保、医保等5类保险); (二)设立各类培训计划,提供系列专业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浮市创文办负责解释。 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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