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省环保厅、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编办核准使用编制,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是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全额拨款6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仍在校就读的学生;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赣州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全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如“1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18年9月1日时累计已满1周年)。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考生所学专业以《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的规定为准。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点)。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10日。报名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2、资格审查的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 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彩照3张。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凭证)、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所有岗位考生先参加笔试再参加面试。如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不再改报。 6、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13日-14日,领取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一楼大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环保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环保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市环保局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咨询电话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0797-8680232,0797-8685025。 四、本公告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五、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选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赣州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全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3:2018年赣州市环保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说明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3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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