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拟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学历、专业、岗位要求 1.基层国土所一线土地执法监察协管员6名,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综合素质高,具有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国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尊老爱幼、道德品行良好; 3.热爱国土事业,工作勤奋,有吃苦耐劳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有不诚信记录的; 4.家庭成员涉毒涉黑涉恶的。 二、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经考核选拔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录用,正式录用后工资标准: ①基本工资2800元/月; ②根据年度考核确定绩效工资; ③个人应缴纳的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公积金由个人缴纳,单位应缴纳的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公积金由单位缴纳。 三、招录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户口簿、荣誉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两张,填表报名,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2.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总分40分,按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用。 3.体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体检。 4.复审。对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的学历、年龄等方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了解。 5.聘用。对体检合格者由市人才市场、亭湖国土分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30日内办理相关人才派遣手续。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由盐城人才市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首聘一年期的聘用合同,实行一年期委托人才派遣,派遣至亭湖国土分局工作,全部人事关系归属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统一办理档案托管。日常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由亭湖国土分局负责。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有关合同;考核合格,续签一年合同,此后每年考核续签一次。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国土分局至少服务三年以上,无特殊情况无故或随意辞职的,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当年除基本工资外,不参加年度考核。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9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国土局亭湖分局(盐城市开放大道平安路1号) 3.联系人:刘正林 4.联系电话:15961973456 附件:file:///C:/Users/caitl/AppData/Local/Packages/microsoft.office.desktop_8wekyb3d8bbwe/AC/%23!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262a/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亭湖国土局国土所报名表.doc 盐城市人才市场 盐城市国土局亭湖分局 2018年9月3日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