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晋安区历史建筑普查与保护工作,经研究,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人员2名,现将岗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word、excel或wps)等;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性别不限;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等文秘类专业。 6、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办公室、编辑、新闻等文字工作者优先。 (二)岗位二:(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word、excel或wps)等;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性别不限;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等土木类专业。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4、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晋安区鹤林路晋安体育馆附属楼4层) (二)组织考试 三、聘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一经聘用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按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有关标准执行,工资待遇(含奖金)3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2、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咨询电话 晋安区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591-836405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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