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启东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招聘名额 编外劳务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近5年内没有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服从组织分配。此前参加民政局招考曾被录取但自愿放弃的,不在本次招考之列。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得报名。 2.报名地点:启东市民政局办公室(启东市公园中路849号)。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件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局党风室进行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复审后,取得《笔试通知书》。 五、组织考试 1.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通知》和《面试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重点考查报名对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写作能力等。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5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末位出现同分,进行加试。 七、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第一名按民政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其余按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与市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民政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513-83221261、0513-83212323 招聘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启东市民政局底楼公开栏、和启东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 本简章由启东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启东市民政局 2018年8月30日 来源:
|